供暖疑问 我帮您问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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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家庭困难的用户,热力公司对其存在供暖费优惠或补助吗?
答:对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庭,实行政府采暖热费补贴,相关人员可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热力公司对其没有补助。
2、问:供热期内,如果突然停暖,供热企业需提前多长时间通知用户?
答:在采暖供热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
3、问:如果是供热企业造成停暖,或是供暖温度不达标,超过多长时间就要给予补助?
答:如果确定由供暖企业造成停暖、温度不达标等供暖问题,连续停止供热二十四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减收相应热费。
4、问:如何认定温度不达标,超过24小时温度不符合规定才能退费?
答:记者获悉,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
5、问:用户违反那些规定,属于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供热企业有权利提出警告或停止为其供暖?
答:用户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均属于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本报记者 刘婷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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