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多举措保证来枣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禁收借读费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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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6日讯(记者 杨霄)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枣庄市教育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保证来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受教育工作的落实。   去年,枣庄市出台了《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凡户口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在枣庄市城区工作、已申领居住证,并具备相应调解,可在工作地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在此规定下,教育部门对各中小学下发通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严禁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各中小学在教育管理、评优奖励、入队等方面,对待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居民一视同仁,保证农民工子女享受同等的优质教育。
  据了解,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市中区教育局设立六所农民工子女就学定点学校,设立回民小学、逸夫小学、红旗小学为农民工子女定点小学,中学为十五中西校、十六中北校、四十一中北校,以此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正常接受义务教育。据逸夫小学魏晓鸣校长介绍,目前学校有学生1800余名,其中大约有500名随迁子女,主要是居住在周边的外来务工人员。“对部分家庭比较困难的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免除了书本费和校服等费用。”另外,在中学中,随迁子女的比例占到10%至20%。在枣庄十五中西校,学校设立了成长导师和家长成长导师,关注随迁子女学习和生活动态,不定期到学生家中走访,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给予学生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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