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意识应纳入国民教育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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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融资如果脱离了正常运行轨道,一味投向“泡沫化”产业,在经济放缓和银根收紧形势下,其“击鼓传花”游戏便现出了原形,对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民众正常生活、社会秩序稳定带来的严重危害便暴露无遗。
  客观地说,政府职能监管部门在非法融资监管上花了很大心血,但关键是在查处民间非法融资方面蜻蜓点水,力度不够,无法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民间融资秩序之所以乱,缺少对民众金融风险的教育、没有将民间融资纳入政府施政目标,没有制定相关考核依据,使一个地区民间融资发展状态长期处于无序状态也是重要原因。
  我国对民众金融知识培育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没有将金融知识培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大学,缺乏金融专业知识教育。尤其广大城乡接受文化教育较少的居民,更是处于金融知识蒙昧状态,使大量民众缺乏金融投资常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成为任由疯狂民间非法融资宰割的“羔羊”,助长了民间非法融资泛滥猖獗。因此需要将唤醒民众金融风险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序列,通过一二十年艰苦努力,全面提高全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使民众降低参与民间融资的盲目性和冒险性,始终保持理性克制意识。(摘自《中国企业报》,作者莫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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