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
强化立法,让反腐与国际接轨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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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今年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行动。(资料片)
     本报特派记者 刘志浩 张文

  国家主席习近平11日在2014年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记者会上宣布,已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11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我们要加强立法建设,实现反腐与国际接轨。
  在庄德水看来,共识的达成只是第一步,想真正落到实处还需做很多工作,“比如要有正式的平台依托,与区域内一些贪官落脚的国家签署正式引渡协议及司法协助条例。”
  庄德水说,由于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制度的差异,目前我国对于腐败的认定标准与国外存在不兼容甚至冲突的情况。“有些国家常提出让我们证明这些贪官是有罪的,但不把他抓回来怎么认定?”
  “所以需要一个总的国际法则,让各方形成共识,建立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的条约或协定。”庄德水认为,此次提到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是很好的平台。
  庄德水认为,未来各经济体司法和反腐败工作人员的流通,有助于他们了解这个体系的特点,能够在法律打击腐败出现不协调、不规范的时候,基于反腐的共同价值基础,实现国家或地区层面的反腐合作。
  庄德水认为,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我们还需练好反腐制度建设的“内功”。
  他坦言,现行的法律制度存在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现在经济财产犯罪的处罚是附加在刑事处罚上的,比如对于缺席审判的认定,“在缺席的情况下,怎么证明有罪?就是个很大的问题。”
  庄德水说,未来法治进步了,一旦有了明确的标准,能够确定一个人是贪官,具有腐败犯罪行为,那么即使他逃到国外,也能通过相关文件,要求国外相应的反腐败机构,对贪官的资产予以冻结,并将之遣送回来。但目前国内在这方面尚有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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