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瞄准关键管理岗位
内管干部花钱控得更严了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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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李榕) 领导干部拿着财政的钱都办了什么事,这些事最后办得怎么样?日前,德州市出台《德州市部门、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全市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中,关键岗位干部为审计重点。
  据介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管干部”指各级党委直接管理的干部之外,由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管理的内部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下属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主要针对内管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等,重点检查内管干部在这些方面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以及加强对内管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将实行计划管理。”《意见》规定,重点单位、关键岗位和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内管干部室审计的重点,尤其将加大其在任中的审计力度。
  不论是地方还是企业,“一把手”的决定与老百姓的“钱袋子”息息相关,他们的行为是否徇私、是否科学,这些都可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来体现。在审计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允许的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实现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常态化;并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定,逐步健全具有单位特点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评价、质量控制、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等配套制度。
  此外,各部门将建立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等制度,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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