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涉案首次不公开宣告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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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田园)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谢某附条件不起诉一案进行不公开宣告……”11月11日,在公安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下,德城区检察院首次对未成年人进行不公开宣告。
  今年7月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带领王某、谢某,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小区附近抢劫过往行人的香烟等物品。案发后,王某、谢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无前科和劣迹,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为教育、挽救两名未成年人,德城区检察院对王某、谢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据了解,德城区检察院设立了检察宣告庭,把例如不起诉决定、主持当事人和解、不予抗诉等办案活动放到宣告室进行,不但有当事人双方的参与,而且允许群众旁听,让执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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