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就能提取公积金
青岛推出公积金3G移动办公业务,可到用户家中或售楼处办理业务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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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售楼处,购房者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图片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蓝娜娜 通讯员 赵峰) 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买房子,在售楼处就能办理公积金贷款。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发的公积金3G移动办公系统投入使用,工作人员可直接到用户家中或售楼处等地方,现场为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
  “前段时间,我们在市南、李沧、崂山、城阳、胶州开展公积金贷款进楼盘服务活动,工作人员直接在现场用公积金3G移动办公系统为购房者办理贷款业务。两天时间,共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107笔,并为近200名购房者进行了贷款政策解答和可贷额度测算。”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贷款现场办理时,只需要职工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交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首付款收据、公积金卡等材料即可。同时,对于行动不便的借款人及配偶,在预约办理的情况下,还可提供个性化登门服务。
  “以前公积金提取必须本人到管理处办理,现在我们推出上门服务,这让一些出不了门的人有了办理业务的途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职工如符合条件,职工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可持本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原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提取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处提出预约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积金管理处留存申请人联系电话后,将安排预约提取业务相关事项,在确定上门办理时间后,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上门办理业务时,需职工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在场)。之后,两名工作人员将会携带3G移动办公设备上门办理提取业务,待支取登记成功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提取金额划入职工的联名卡账户内。
公积金提取六大条件
  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处办理预约申请:
  (1)职工所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单位经办人无法代职工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
  (2)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
  (4)住房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资料真实完整的;
  (5)老弱病残且行动不便的(不含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6)家庭住址在本市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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