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好心去拉架被碰倒致左腿骨折
治疗花了十多万,还好法院给主持公道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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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李治升 王志伟 王晓) 日照男子刘强好心拉架,不想被碰倒后导致左腿骨折,花了十多万的治疗费。东港法院近日判决打架双方赔偿刘强11.7万元。
  去年5月,日照男子王明(化名)赶集时候将轿车停放在路边,而另一男子张立(化名)将面包车停在了王明轿车的后面,堵住了王明的车。两人就因为这点小事,言语不合发生争执,继而拳脚相加。
  这时,35岁的刘强(化名)正好路过此地,见状赶忙上前拉架,然而,两个人不但不听劝,反而打得更凶。由于肢体冲突激烈,拉架的刘强被二人碰倒在地,腿部受伤。
  随后,刘强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刘强胫骨平台闭合性骨折,腓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需要做两次手术。因治疗而使自己遭受了十多万元的损失,刘强将王明和张立诉至东港区法院要求连带赔偿。
  东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明和张立因琐事发生争执,刘强上前拉架,该行为属见义勇为,应予鼓励并弘扬。在刘强好心上前劝架制止的情况下,王明和张立不听劝告,最终导致刘强倒地受伤,二人对纠纷的发生存有过错,而刘强没有过错,王明和张立应当对刘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10月,法院判决王明和张立连带赔偿刘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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