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放宽申请条件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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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阚乐乐) 近日,经市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研究,放宽对全市范围内老楼危楼产权人申请保障性住房或廉租房补贴的条件。
  放宽申请条件后,住房鉴定为老楼危楼的百姓只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便可办理保障性住房入住手续,不受其他申请条件限制:(一)产权人所住房屋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需要拆除;(二)该房屋为产权人(申请人)唯一住房且未对外出租。其中若申请人在市场租赁住房,符合《滨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的,可享受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今年5月开始,滨州市住建局已开展了全市老楼危楼的排查工作,并于7月对排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此办法也是为推进全市老楼危楼的解危工作,保障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公租房的申请,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办理。”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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