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印发新版市民文明公约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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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程凌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莱芜市文明办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莱芜市市民文明公约》(2008年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新版《莱芜市市民文明公约》。
  据介绍,新修订的《莱芜市市民文明公约》汲取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精华,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融入了近年来莱芜市公民道德建设领域取得的成效,对于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道德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充分展示文明、和谐的莱芜新形象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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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市民文明公约》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团结友爱,平等互助; 
尊老爱幼,邻里守望; 
拥军爱民,尊师重教; 
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文明礼让,遵守秩序; 
移风易俗,节俭养德; 
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艰苦奋斗,共建莱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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