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交站点4年内实现500米全覆盖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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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国务院转发了住建部(原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政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2012年,国务院再次发文,要求各地科学研究确定城市公共交通模式,根据城市实际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建设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地面公共交通系统,保证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用5年时间,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其中突出了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与绿色出行。单向3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以及有条件的主干道要辟建公共交通专用道,市区新建、改建的主干道也要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
  5年内,争取初步形成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网络;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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