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700余万单增德被判15年
省高院近期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2014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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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孟凡萧            
  14日,记者了解到,近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受贿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份,这位因“结婚承诺书”而广为人知的副厅级干部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不服原判后申请上诉。
敛财持续近10年
  单增德案发,源于2012年11月底网曝的一份“结婚承诺书”,这是他为了稳住情人苏某某写下的,承诺在一月内与妻子离婚与其结婚。在发现承诺无法实现时,苏某某将其发到了网上。之后省纪委介入,查实其多次受贿。对其双开之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此案。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此案,一审判决认定了24项事实,单增德先后70余次收受贿赂,从几万元的银行卡到价值十余万的金条都有。2009年9月,单增德还要求于某某免费为其装修位于济南市的房屋,装修材料费为4.9875万元。
  从单增德的贪腐轨迹来看,其敛财行为发生在2003年1月之后,直至2012年10月间,前后持续近10年,受贿方式多样。
  2003年1月至2012年中秋节前,单增德利用职务便利,为吕某某或者吕某某经营的山东润某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少交行政处罚罚款、兑现税收奖励及为吕某某的朋友岗位调整、工作安排等提供帮助。还为润某公司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供帮助,先后10次收受吕某某所送美元、银行卡、人民币、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1万多元。
  单增德还多次插手干部调整,在2006年4、5月至2009年春节后,为时任莱芜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的刘某某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先后11次收受刘某某所送人民币、购物卡,共计25万元。
  就在“结婚承诺书”上网前一个月,单增德还利用担任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山东省康某实业有限公司评选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提供帮助,收受李某代该公司董事长吴某某所送面值5000元的山东一卡通2张,共计10000元。

单笔索贿最高50万
  不仅收受贿赂,单增德还多次索贿,单笔最高达到50万元。2008年6月,其向吕某某索要人民币50万元;2010年5、6月,向郭某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2011年12月,在莱芜开会期间向张某甲索要面值5000元的山东一卡通4张,共计2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2003年1月至2012年10月,单增德利用担任中共莱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莱芜市委常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及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7.0472万元。
  法院还查明,单增德在接受省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供述了省纪委尚未掌握的上述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经查属实。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涉案款物5596036.4元、11000美元、100克金条2根,其中单增德亲属代其退还442万元、1万美元、100克金条2根。
  法院认为,单增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对其索贿犯罪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其系自首,并有立功表现,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且案发后,单增德近亲属代其退还部分赃款,侦查机关扣押部分赃款赃物,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单增德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百万元。

8条上诉理由均遭拒
  一审宣判后,原公诉机关不抗诉,单增德不服,提出8条上诉理由。包括其收受部分财物不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部分收受行为属于过节走访或礼尚往来、部分受贿事实证据不足、原审判决量刑过重等。
  山东省高院一一予以评判,认为其所提的8条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其中关于单增德所提“其构成自首、立功,案发后亲属代其退还赃款、赃物,依法应对其减轻处罚,原审判决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单增德受贿数额达737万余元,且有部分索贿犯罪。一审法院鉴于其有自首、立功及其亲属代为退赃等情节,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百万元的量刑适当。
  山东省高院认为,单增德行为构成受贿罪,维持原判。
办事被卡住,她找到单增德 逼婚躲不过,他写下保证书
  “我单增德承诺,自今天开始一个月内和某某某离婚,离婚后与苏某某结婚。特此承诺,单增德。”2012年11月底,一份按有红色手印的“结婚承诺书”在网络上疯传起来。好奇的网友找到了单增德的照片和介绍,发现写下这张承诺书的,竟是一名副厅级官员——时任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的单增德。
  据悉,苏某某是莱芜市一名做生意的女性,未婚,她要在莱芜开一家公司,在某部门被卡住。2005年前后,经人介绍,苏某某找到单增德。单增德几个电话打过去,事情很快就办妥了。苏某某感激不尽,多次嘘寒问暖,一来二去,两人熟络起来。一个醉酒的夜晚,面对送上门的苏某某,单增德突破了道德底线,与其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久后的一天,苏某某给单增德打电话:“我离不开你了,我要和你结婚。”单增德说那是不可能的,便开始躲着她。如同一出老套的婚外剧情,一个追,一个躲。
  2012年11月的一天,单增德在外面开会。同事打电话给他,说有一个女人到办公室找他,看上去很激动。单增德不想见,但同事告诉他,还是见见吧。见面后,苏某某就要求单增德和妻子离婚,然后和她结婚,并要求单增德写下承诺书。为了稳住苏某某,单增德写下了那份日后红遍网络的“结婚承诺书”。  据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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