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过敏,医生不开药病号动了手
法院、公安、司法联调化解纠纷,打人男子免予治安处罚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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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经多方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周衍鹏) 皮试显示药物过敏,但患者非要开青霉素。医生不肯开,遭患者殴打。18日,市北区法院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医患纠纷而引发治安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终医患双方达成和解,打人者赔偿医生3万元。
  今年5月4日,50岁的李某因病由家属陈某等人陪同,来到市北区某医院就医,得知病情后,明确提出要开青霉素。但在诊治过程中,李某被检查出对青霉素药物过敏,当班医生郑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遂告知李某无法按其要求用药。李某十分不满,认为以前他一直用这种药,从来没有过敏反应。“可从皮试结果来看,您的确有药物过敏现象,按照医疗规程,医院真的没法给您用药,要不您等等看再说。”任凭医生如何解释,李某及其家人都坚持要求“只管用(药)就行”。
  因为当天病人较多,郑某见解释无果,就转身去招呼其他病人了,结果引起了李某及其家属的不满,双方发生争执。李某气愤之下对郑某进行推搡并打骂,造成对方头部等多处受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虽经民警多次调解,但因双方要求的赔偿数额差距过大,均未达成调解。由于市北区法院、公安、司法等三部门已经建立联动机制,在派出所民警未能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案件移交三方组成的天平110调解工作室,法院、司法人员介入调解。
  在18日当天的调解过程中,双方的代理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人民调解员耐心地劝导双方要互谅互让地解决实际问题,但因双方意见差距过大,调解工作一度中断。而后派驻调解工作室的市北区法院法官又介入进行调解。法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患者打人的后果和赔偿规定做出了详尽解释,又通过单独约谈、背对背调解等方式,在对双方责任初步划分的基础上,确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大致金额,并提出调解方案。
  经过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由李某赔偿医生3万元,并当场给付了1万元,余款于10日内一次性付清。为了确保协议能及时履行,法官现场告知郑某,可持该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可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李某也免予治安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由市北区法院、公安、司法等三部门共同参与的天平110调解工作室,已调解上述治安损害赔偿案件179件次,损害赔偿案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损害赔偿案件18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85件,协议履行率达100%,为被侵权人挽回经济损失27.5万元。
医院建警务室防治医闹
  2011年1月6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医疗秩序的;拉横幅、设灵堂、烧纸、张贴大字报、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不按规定停放尸体,不听劝阻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八种行为,各方及时做好处置。公安机关接到医疗机构的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拒不听从劝阻、带头滋事、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有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对于专业医闹,《意见》特别提到,对于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6月中旬,青岛市也启动防治医闹行动,按照要求,医疗机构要配足配强安保人员,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建立警务室,力争今年年底实现全覆盖;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医院门急诊每个楼层至少配备1名安保人员,确保每个诊室都在安保人员视线范围内;发生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和暴力伤害医务人员事件时,驻医疗机构警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公务员打伤医生护士被停职
  11月5日下午,刘某母亲在青大附院进行CT室检查时突然病情危急,急诊科进行了抢救。抢救后,刘某拿着心电图等先找到血液科大夫咨询,随后刘某又来到急诊科,当时急诊科大夫李某正在给一个急性心肌梗死病人写病历,就让刘某去找血液科医生咨询。随后,刘某动手,发生了殴打事件。被打医生额骨骨折,劝架的护士面部皮肤挫伤,颈部有错位。两人都需住院治疗。
  经查,刘某为青岛市环保局工作人员。11月7日,刘某在网上道歉。当天下午,青岛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刘某已被停职检查,并将根据事件调查结论和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青岛“医闹第一案”六人获刑
  2010年12月31日,即墨患者董某因严重哮喘转到市立医院急诊抢救。当晚,家属对治疗措施不满殴打医生,同时挟持医生在门诊病房不准其离开。经过民警的劝解,次日,家属带患者离开医院,不料患者回家后死亡。1月4日,死者董某的家属30多人再次来到市立医院门诊大楼,举横幅、烧纸,工作人员和保安前来阻止时,被家属打伤,其中部分伤者还进入了重症监护室。
  因为打伤他人,4名家属被公安机关抓获。此后,死者的儿子和女婿也去公安机关自首。2011年8月15日,市南区法院判决,6名被告人在医院打人、滋事,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半年至一年半的有期徒刑。这也是岛城第一起医闹获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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