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户农民首领土地经营权证
利用航拍测量划分精确,彻底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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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周村村民吕树江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航拍公示图上的信息细分到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记者从滨州市农业局农经站了解到,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至今,全市90个涉农乡镇(街道)已全部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近日,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事处西周村117户农民就首次领到土地经营权证,使他们的土地有了法律凭证,可以自由抵押、流通。
  文/片 本报记者 王领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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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耕地有了法律凭证
  17日下午,记者来到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事处西周村时,入村路旁边的农耕地被田埂整齐地划分成若干部分。谈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田间劳作的西周村村民张先生和其他几位村民都说,前几天,他们村每户都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我家3口人,共分了近6亩地,使用权就是30年,受到法律保护。有了这个证,我种着心里就踏实了很多,也愿意把这地整得平整一点。”张先生说。
  记者看到承包方代表姓名为吕合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红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发包方全称、承包方代表姓名、承包方式、承包方住址、承包合同编号、承包期限、承包地实测总面积(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地块情况(地块名称、地块编码、实测面积(亩)、是否基本农田、四至)、承包地块变更情况以及最后附加的承包地块示意图等信息。
  “我家共4口人,分了10亩地,本打算种蔬菜大棚,但我现在放弃了,打算将这10亩地按照国家政策流转给别人,自己出去打工。”里则街道办事处岔吴村吴先生说,土地明确,也不怕被别人抢占耕地,他们村的800多亩耕地也是按照人口数平分的,现在确权工作已经结束了,正在办证阶段。
  刘尚文村也正处于办证阶段。该村的刘先生说,以前他们村因为油田占地、家庭增添或减少成员等原因经常会出现各种矛盾纠纷,“现在好了,土地承包期限就是30年,遇到征地的情况,我们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依据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滨州市农业局农经站负责人介绍,这样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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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涉农乡镇 展开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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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航拍测量,公示图细分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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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基础呢?农经站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确权登记颁证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前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在这些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的调查勘测,进一步确定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对于承包土地的调查结果,最后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农经站负责人说。
  西周村村委会主任吕树江说,他们村去年对土地进行了调整,办事处下半年将西周村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村,“去年10月份,我们就按照分地时的摸底表,对每户的土地进行了丈量,找出其中的差错,直到今年10月份确权才全部完成,每户确认无误后再按手印。其中,有关部门利用航拍测量了两三次,再经过多次修改才有了现在这么精确的西周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图。”
  记者看到公示图上的流转地、耕地的名称、编码、面积、四邻都标注得非常明确。“我们村对820亩耕地进行了划分,平均一人1.9亩,还有一部分流转地,留作备用。现在这些流转地按年承包给村民,没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吕树江指着公示图说。
  记者从里则街道办事处得知,截至目前,里则街道办事处共97个村中纳入第一批确权颁证的58个村已全部完成《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的填写,三种表格的系统录入工作测绘公司也已经基本完成,正在陆续地反馈到各村进行纠错,各村纠正错误、审核无误后进行集中公示。
  根据农经站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90个涉农乡镇(街道)已全部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全面开展的乡镇(街道)达到41个,占总数的45.6%;开展工作的涉农村(社区)数为3628个,占总数的70.4%;完成登记的村数为51个,占总数的0.99%。年内,全市在确保50%的村、社区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村、社区完成任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几点疑问
  1、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以前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2、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如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农户家庭虽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但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本报记者 王领娣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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