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组织传销尤其是青少年需谨慎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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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8日讯(通讯员 李霞 记者 王忠才) 今年以来,有人以上海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伙同他人在各中小酒店,以发展“徽商城”的不同级别“代理商”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初步估算涉案价值50万元以上。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以发展公司代理为名,按照投资金额的多少发展不同等级的代理,根据钱数确定员工级别代理,并获取不等的发展下线的提成。各级代理通过微信平台的朋友圈、附近人、摇一摇等功能,向微信好友、陌生人发送所谓的微信营销广告,鼓动他人来参加所谓的免费微信营销培训会,再利用培训会对前来参加人员洗脑,引诱、欺骗他人参加其传销组织,以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同时,该组织还招募业务员,每日向大量微信用户发送广告,吸引人加入其传销组织。
  “微信传销”犯罪传销人员多为青少年,传销手段花样繁多。在“微信”上,犯罪嫌疑人多使用假身份,由于手机“微信”没有“身份验证”功能,从受害人所提供的微信资料中,无法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实施犯罪后也不容易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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