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连缴半年就能公贷
就业地缴公积金户籍地可贷款,12月1日开始执行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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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王帅) 18日,威海调整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申请贷款由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外地工作的威海人在威买房也可公积金贷款。该新政自今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新政的贷款申请条件放宽,职工申请贷款由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异地住房公积金也能贷款,户籍属于威海市辖区范围内的职工,在外地就业并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威海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贷款证明,经核实后可准予申请贷款。贷款政策按威海市规定执行。
  抵押登记费收取方式也有了调整。原房屋抵押登记费由借款人承担,调整为由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  目前,威海的房屋抵押登记费为每套80元,以后这个钱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买单”。
  新政还对贷款资金拨付方式进行了调整,原规定房款全部付清的借款人,贷款资金可以拨入借款人帐户,调整为贷款资金一律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内。
  新政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今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目前,省内济南、烟台、潍坊、济宁等市均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
  11月1日,烟台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更长时间,就可满足条件,相比之前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1年、累计间断不超过3个月的条件,将会有更多年轻人满足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1月5日,济南市民公积金只要连续缴存6个月也能贷款,比此前规定缩短6个月。异地贷款也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济南市户籍人口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潍坊、济宁也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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