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再“提标”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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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林伟强) 18日,记者从威海市民政部门获悉,威海市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40元。
  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3240元,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调整为5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200元调整为3600元。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要根据调整后的保障标准做好预算安排,并按照资金申请和拨付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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