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三年后 七成农民工可签合同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李泳君

  计划到2017年,枣庄市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筑、餐饮、居民服务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农民工工资提高到合理水平,工资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40%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8万人以上。
短期用工 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样本
  下一步,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定期开展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的劳动用工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开展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把劳动合同签订率列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
  据记者了解,从2014年到2016年,在全市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促进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每年开展2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完善欠薪案件处置地政府负责制,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制度。
  未来,每年3月份进行全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清理各类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监督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时与本单位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服务,把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相结合,力争到2016年年底基本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工同酬落实到位。
将督促高风险企业为农民工缴社保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将不断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对新注册及已注册未参保企业,采取登门宣传或寄发《督促参加社会保险通知书》及社保政策宣传材料等方式,督促用人企业及时参保缴费。要结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督促参保企业按政策规定为农民工参保。尤其是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督促其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参保农民工提供可靠的保障待遇。
  不止于此,未来还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区网络化管控体系;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定期报告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农民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监督用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工时制度、年休假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等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生产经营行为。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如实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依法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责令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拒不执行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数据库,建立健全不同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处罚的单位,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