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消费不能总是“躲猫猫”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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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燮        

  “花钱办了卡,卖菜的咋不见啦?”瑞福苑小区居民张先生反映,小区很多居民从山东恒盛天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充值买了购菜卡,钱还没花完,却再也找不到这家公司了。(11月20日《齐鲁晚报》)
  类似事件绝非偶然,例子不胜枚举,不可否认,随着消费理念的提升,社会上流行预付款消费模式,商家提前锁定顾客,顾客享受折扣,本是双赢的事情,却频繁遭到诚信的拷问,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了。
  近年来预付款消费纠纷成上升趋势,一些无良商家利用办卡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招术也是五花八门,办卡后不按约定标准提供商品或服务;办卡后经营者单方提高收费标准或减少商品种类、降低质量或者服务标准;经营者自行设定有效期,期满后单方规定消费卡作废,余款不返还;分店关门后,消费者只能到其他分店消费;经营者卷款而逃或更换经营者,新经营者单方宣告预付卡作废,余款不返还等不一而足。
  每每遇到这些情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消费者维权陷入困境。消费者在预付款消费中的弱势是不争的事实,对无良商家不具有足够的防范能力。再说了,对商家信用的把握,仅凭消费者建立在消费经验基础上的判断是不够的,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判断依据。因此,立法对预付款消费加以规范是当务之急,在此基础上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建立预付费式经营准入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才是根本之策。否则预付卡消费“躲猫猫”的事情仍会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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