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集中领域实行定期轮岗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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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制约,济南将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领域,建立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相关制度规定和定期轮岗实施办法,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还将健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市、县(市)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管理机制,改进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常态化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济南市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建立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制度。
  此外,《意见》中还提出要适时探索实行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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