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3万元
济阳5800户纳税人受益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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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张健 通讯员 王中宇 郭冬梅)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11月是优惠政策实施后的首个申报月,政策到底实施得如何呢? 
  11月17日是优惠政策首个申报月份的最后一天。当天上午,济阳县国税局办税大厅有不少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
  李女士经营一家茶店,月营业额两万多元,原来每月需缴纳增值税600元。上个月,县国税局工作人员向她宣传了最新的优惠政策,告诉她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不用再缴税,李女士特别高兴。李女士表示,新政策出来之后,起征点上调了,她一年可以节约7000余元。
  增值税起征点再度提高,让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得到了实惠。按现纳税人结构测算分析,全县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将达到5800户,受惠面达88.31%。起征点调高后,全县受惠纳税人增加了136户,年免征增值税增加了1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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