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天然气25日起价格上调
每立方由4.1元调整为4.4元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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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王伟) 20日,德州市物价局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车用天然气由4.1元调整为4.4元,新标准从11月25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精神,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并结合德州市实际,德州市物价局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调整为4.4元,较之前增长了0.3元。新售价标准从11月25日起执行,各加气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并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今年九月份,德州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当时并未公布新的车用天然气价格。此次确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水涨
  近日,引黄济京的黄河水过境德州,让境内古运河水面上涨,奔流的河水让古运河重现秀美景色,焕发生机。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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