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不予批捕检察院公开宣告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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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李卫东 隽玲玲) 19日上午,即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作不批捕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这也是即墨市检察院首次对不批捕案件进行公开宣告。
  据了解,被不批准逮捕的嫌疑人巩某,因琐事将受害人余某打伤,致余某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日前,案件移送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在认真阅卷,提讯犯罪嫌疑人,调查核实证据基础上,考虑到巩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较好等因素,从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办案检察官积极做好被害人的思想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巩某与被害人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19日上午,在宣读完不批捕决定书后,检察官对被不批捕人巩某进行了训诫。
  据悉,这是即墨市检察院首次举行不批捕案件公开宣告。公开宣告活动中,案件承办人说明案件基本情况,阐明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宣读不批准逮捕决定文书,结合本案以案释法,对巩某进行了守法教育,巩某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悔恨,并当面向被害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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