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干细胞目前尚未用于临床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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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由于胎盘属于人体器官组织,归产妇所有,并不是血液,从中提取干细胞进行存储,不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更不需要要具备《血站执业许可证》,因此胎盘造血干细胞采集不需要《血液采集许可行证》。
  而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且必须确保有合法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来源,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来源合法,建立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来源登记制度,保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来源可追溯,只能接受具有《血站执业许可证》的正规脐血库提供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也就是说,储存在任何其他非正规干细胞库的任何类型的干细胞,在万一需要使用时,无法获得临床医院的合法使用。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2009年关于公布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中提到,除了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被批准可以用于临床治疗外,其他干细胞均排除在外。该通知明确了仅有造血干细胞是唯一获得国家许可用于临床的细胞。该业内人士说,目前,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是经过国家卫计委批准的可用于临床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而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和胎盘亚全能干细胞正处于研究与临床科研阶段,也就是说,从胎盘中提取的胎盘亚全能干细胞、胎盘间充质干细胞和胎盘母亲干细胞都无法合法应用于临床。
  脐带血采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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