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多停车费没进政府财政
公共停车资源常年被私企把持巨额停车费收支成谜
2014年1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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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汽车停靠在路边政府划定的车位上,车主每次动辄要付出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
  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

  经营2.4万个车位
利润一分不上交

  按照多数大城市现行的停车管理办法,停车管理者要取得停车位经营权,并向政府缴纳占道费和经营权使用费。停车费用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最终进入政府财政收入,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仅约3%进入政府财政,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是零。
  ——在北京,按照北京市2011年制定的办法,经营占道停车位的企业,按一、二、三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5元、15元、3.6元的标准向政府缴纳占道费。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3年底,北京110多家备案的停车企业经营着2.1万个一类地区车位,1.7万个二类地区车位和2万个三类地区车位,2013年应向政府缴纳近3.9亿元占道费。
  实际上,这三类地区,车主分别被按每小时10元、6元、2元索取停车费。以每车位每天在工作时间8小时内泊车、晚间收费忽略不计且每个小时都按首小时价格保守计算,正规停车企业一年向车主的总收费超过10亿元。即便加上停车企业纳税,路边划线停车收入仅有不到50%进入政府财政收入。
  ——在上海,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根据规定,停车企业会将收费全部上缴财政,随后区县财政部门按50%左右比例向停车企业返还,这说明至少一半的费用没有落入政府口袋。
  ——在广州,进入政府财政的停车费更少。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信息,2013年取得经营权的单位共向市财政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1346万元,向所属区财政部门缴纳占道费1489万元,总计不到3000万元。但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告诉记者,广州市交通部门向其答复全市约3.5万个占道停车位,他根据每车位每小时8元、每天10个小时泊车保守测算,全广州车主一年需付出停车费约10亿元,仅有约3%的停车费收归财政。
  ——在天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在天津城区经营约2.4万个停车位的天津联华停车公司,2011年以来,没向管理单位天津市国资委上缴一分钱的利润。
经营“私人化”分配“暗箱化”
  记者发现,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经营过度“私人化”,资源分配长期“暗箱化”。
  在天津,联华公司49%股份“姓私”,实际股东中不仅有大量自然人,还出现了港资公司。记者调查发现,北京110多家停车企业中有一部分是注册资本过低、办公地点简陋、办公人员极少的微型私人企业。管理3600多个一类停车位的北京宣联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应向政府缴纳占道费超4000万元,但该公司注册资本仅28万元,股东是三位自然人。公司的办公地点是一片老旧居民区中自行车库二楼,工作人员寥寥无几。
  北上广津等大城市核心城区停车位经营权被一些企业长期把持,一些城市声称对车位经营资格进行招投标,但实施过程却让人“看不懂”。2011年,广州市政府对中心城区的占道停车位招标,最终电子泊车公司、德生咪表两家公司从五个竞标者中胜出。工商信息显示,电子泊车公司与三家未中标公司均有关联。
已收道路养护费
停车费有重收之嫌

  消费者权益维权律师邱宝昌认为,正规的公共道路资源属于公共产品,把其交给公司经营,应做到收支透明。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地采访时,无一城市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曹志伟说,相关部门不公开停车经营情况,让私人变本加厉地蚕食公共停车资源。
  不仅收费钱款多少、去向成谜,城市道路划线收费依据也存疑。国内法律中没有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的明确规定。各地政府直接收取的停车费或向停车企业收取的经营权费用、占道费,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列入政府非税财政收入。
  湖南律师石伏龙说,11月初,来自全国多个省份的30多名私家车主委托律师,向政府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参与的多位律师和车主认为,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对于临时性停车,已收取包含养护费的燃油税后,又设置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有重复收费嫌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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