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热量表没退费,有市民挺疑惑
热力公司回应,用户可能没调节阀门,致流量费超出按面积预交额
2014年1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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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供热用户展示自家安装的热计量表。 本报见习记者 隋忠伟 摄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李清 见习记者 隋忠伟) 为啥有的邻居安了热计量表,供暖季过后会有退费,我就从没收到过退费?家住新市区枫舍居小区的秦先生近日拨打本报热线8308110反映。日照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用热户都是按照面积预交费。供热结束后,如果用户使用的热流量费用低于按面积收费,就会退差额,超过了则不用再补。秦先生之所以没收到退费,应该是热流量费超过预交费。
  “前几天我遇到一个住户,他说今年他返了300多元的差价,我怎么就没收到呢?”秦先生很疑惑。秦先生介绍,自己是2008年前后搬进枫舍居的,2012年下半年与全小区130多户居民共同成为该小区第一批安装热计量表的用户。据了解,该小区共有676户居民。秦先生介绍,他们从去年开始供暖,当时是按照面积预交费的。可供暖季过后,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像一些居民那样,因为使用的流量费少于当初的预交费而收到退费。
  对此,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小区几名业主,虽然安装了热计量表,但均没有退费的情况。年近六旬的王先生称当初安装热计量表时,听说可以实现分户控制,特别兴奋,可没想到装了两年,自己除了曾返还的500元国家热力表补贴外,并没有享受到其他好处。同时他们也表示,自从安装了流量表,他们从来没有动过。
  日照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称,供热用户都是在集中供热开始前按现行面积收费办法预交热费,供热结束后按两部制热价收费办法进行结算。上一供热季使用热计量系统的小区,热计量数据完整且计量费用低于面积费用的住户已全部退费,部分用户热计量费用高于面积费用,不补费。有部分小区热计量数据采集时间错误或热量表数据失真或损坏,按物价局《关于市区供暖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日价格发〔2013〕49号)文件规定,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现行面积办法计收热费。
  “该小区未退费的住户可能不懂热计量系统的使用,把流量开到最大,流量使用超额,致使供热季过后没有退费。”该工作人员说,其实用热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调节流量阀。
  记者了解到,热力公司供热区域内,已安装热量表的小区264个,共计64615户,其中不具备远传的125个小区,共计25923户。对于不具备远传集抄系统的非直管小区,由用户单位(或物业)负责查抄并按批次报送热力公司,然后热力公司执行热计量政策实行退费。上供热季有部分单位家属院及小区与热力公司签订按面积收费的供热合同,该部分用户实行的供热收费为按面积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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