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优抚对象提高抚恤标准
2014年1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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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李淦) 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获悉,从2014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将惠及威海市各类优抚对象近4万人。
  按规定,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再现行基础上提高约2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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