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搞违建便民还是扰民
2014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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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曙明
  奥龙观邸东侧的人行道上,建起了11间没有手续的门头房,辖区办事处说要建便民市场,手续正在补办中,市民对此颇多疑惑。(《齐鲁晚报》11月22日《人行道上咋建起一排门头房》报道)。
  任何建筑都必须先行办理相关手续,既然没有建设手续,那就是违章建筑,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笔者不禁要问:为什么没有手续就开建?而且在建已经一个月了?便民服务兴建市场虽然是好事,好事就可以搞违章建筑吗?这一观点显然不合适。既然手续正在补办中,那么能否办下来、何时办下来都是个未知数。请问相关部门,假如手续办不下来怎么办?不知道相关方想过这个问题没有,难道你们就这么胸有成竹肯定能办成?门头房不是复杂工程,手续不应很繁琐,可为什么一个多月了还办不下来?是建设方子虚乌有的糊弄人,还是政府相关部门办事效率太低?明明知道是违章建筑,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为什么不尽早制止,至今仍不查处,这里面难道与建设方有什么默契不成?要知道门头房建在人行道上,侵占的是公共空间,执法部门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泉城是座很漂亮的城市,山泉河湖集于一身,这让很多外地游客十分羡慕。可是,由于违章建筑的存在,使得泉城形象受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被“毁容”,这也是历届政府始终把拆违抓在手上的重要原因,只可惜抓而不紧,没有持之以恒,使得违章建筑至今屡禁不止。试想,假如相关部门能认起真来严格执法,且不遗余力,违章建筑还能、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吗?
  违章建筑侵占的大都是公共空间,谋取的是个人私利。衡量城市管理水平有很多标准,但有无违章建筑或违章建筑多少是相当重要的标准。因为违章建筑看得见摸得着,而且损害了正义和公平,长期为广大市民所诟病。贯彻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需要实际行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也需要将拆违进行到底,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认真查处这处人行道上的违建,在厘清责任的前提下,严格追究责任,切莫不了了之,给市民以满意的答复,以此来遏制违建、根绝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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