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蓝天白云,不要黄标车
菏泽今年已注销黄标车17830辆
2014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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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正对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 本报记者 李贺 摄
     本报菏泽11月24日讯(记者 李贺) 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24日,记者从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获悉,截至11月13日,菏泽市今年已注销黄标车17830辆。
  “黄标车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尤为重要,一辆黄标车对大气的污染相当于10辆正常车辆。”菏泽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加快黄标车淘汰,菏泽已经累计建设48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
  从2013年1月1日起,菏泽交警支队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同时,要求机动车必须先进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尾气排放达标并取得环检合格标识的车辆才能通过机动车年审。对于经修理后仍不能达到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尾气检测实施一年多来,菏泽交警支队对不符合环保检测要求的6300多辆机动车停发了机动车尾气检验合格标志,对尾气排放污染严重、经修理仍不能达到要求的1688辆机动车进行了强制报废处理。菏泽市2014年共有黄标车19176辆,截至11月13日,共注销黄标车17830辆。
  在加强菏泽车辆尾气检测的同时,还需要严格控制外地机动车转入菏泽。菏泽市交警支队对外地转入菏泽的二手车实施排气检验,凡是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四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转入。据统计,两年多来,车管所共退办3800余辆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为杜绝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入市区,菏泽市政府将东到人民路、西到昆明路、北到黄河路、南到长江路设定为黄标车禁行区域,并对黄河路实行大型货车限时通行管制措施。交警支队在菏泽城区93个进城路口设立“禁止黄标车进城”标志,目前,标志已经全部安装完毕。截至11月13日,交警部门共对违反规定的黄标车进行处罚1652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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