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嫌累偷车骑男子因盗窃罪获刑
2014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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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王晓 苏瑞) 在日照游荡的无业男子张明(化名)因嫌走路累脚便窃取他人自行车来骑,等感觉不累了便将自行车扔掉。在张明第二次盗窃自行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张明被判刑并处罚金。
  今年54岁的张明是青岛胶南人,没有正当职业的他整日四处闯荡。在来日照之前,他在胶南因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久,2014年2月,他在日照一马路上四处转悠,走了许久,感觉腿脚很累,他便进入附近一小区,看到楼下停着一辆自行车,他便将自行车拖入楼道内,想办法将车锁卸开,随后,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待腿脚不累了,便随意找一个地方扔下自行车继续逛悠。
  2014年3月,其以同样的方式再次在日照盗窃一辆自行车,后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两辆自行车共价值两千余元。
  2014年9月,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盗窃作案,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考虑到张明系盗窃罪累犯,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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