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路这测速点测得准不准?
两位司机反映,当时车速不到60公里/小时被抓拍
2014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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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曹剑) 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在龙潭路一处测速点超速,自己当时速度每小时55公里左右,测速仪显示时速72公里。交警二大队辖区负责人称,测速设备现还在质检有效期内,但不排除误差可能,驾驶员可以到中队,由民警做出解释或处理。 
  近日,市民付先生拨打本报6982110热线反映,对自己的一处超速表示不解。付先生说,近期处理违法记录时发现,自己名下一辆老款帕萨特轿车,今年9月28日有个超速20%,被罚款50元扣6分,违法地点在京沪高速公路立交桥至儿童医院立交桥路段,方向由北向南。“这一路段每天要跑五六趟,知道路边有移动测速装置,每次在此路段行驶车速都不会超过60公里/小时,一般保持在每小时55公里/左右。”  对于出现的违法记录,付先生认为测速设备可能存在误差。“违法照片上,当时只有我这一辆车,角度很偏,我怀疑是不是别的车超速,把我的车拍下来了。如果不是,是不是测速设备有问题?”付先生说,联系交警支队法制科,对方让他先联系大队处理。 
  付先生也怀疑车仪表出现问题,他在龙潭路泰新高速立交桥往南的一处限速每小时70公里固定测速点下做测试,每小时70公里时经过,并未出现超速问题,而且,之后再经过龙潭路这处流动测速点,也没再有超速记录。“我就是觉得太委屈了,在这里一直遵纪守法,怎么还有超速违法呢?”
  采访中,家住南高新区另一位市民张先生也反映,自己在相同地段遇到超速案例,“我也是每天都走这一路段,印象里从来没有超速驾驶,但是有一次时速50多被拍下来,超速10%以上不足20%,罚款50元,扣3分。”张先生说。
  24日下午,记者寻找付先生被抓拍的移动测速装置,却没有找到,只在路边找到一块“前方测速”牌子。记者从泰安市交警支队科技科了解到,目前移动测速抓拍设备已经分到各个大队使用,具体可以联系各直属大队。交警二大队一位负责民警称,近期因为天气原因,移动测速仪器并未安放。“仪器刚检测过不久,每半年检测一次,必须通过质检部门检测才能上路,应该不会有问题。”民警说,但毕竟是精密仪器,不能保证100%正确率,可能存在误差,驾驶员可以联系辖区交警中队,由民警做出解释或处理。 
  对于拍摄角度疑问,该民警说,抓拍下的超速照片只能有一辆车,凡是有两辆车的都不会被录入,不存在其他车违章错误录入问题。
  近日泰安市交管部门下发通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至本月底前,将对市区道路、公路沿线两侧、车行道上设置的各类交通标志(包括警告、禁令、指示、指路、旅游区、作业区、告示等标志及其辅助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泰城市民有疑惑或者遇到问题,可以拨打本报6982110热线反映,也可以拨打泰安市交警支队5555900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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