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大屏幕“晒”失信被执行人
泰山区法院昨日公布570例,名称、住址、头像等全曝光
2014年1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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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泰山区人民法院公布570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户外大屏幕曝光包含头像、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未来还将在失信被执行人居住村居、城区繁华地段、公示栏等显要位置予以公布。

  户外屏幕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

  26日,泰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闻发布会,同时,在该院正门后面向东岳大街的大屏幕上,570例失信被执行人连同头像、住址、身份证号码、案由等信息一并被公布,引来市民围观。据工作人员介绍,名单将长期在大屏幕播放。
  “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如果执行不了,跟打白条差不多。”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韩英说。
  “今后,泰山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等方式,定期向社会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取失信被执行人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将其失信情况分别在其居住村居、城区繁华地段、公示栏等显要位置予以公布,并在法院临街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泰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法生说。
拖欠民工工资
“优先”进名单

  “‘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刘法生介绍,由于社会诚信体系缺失,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已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一些被执行人对法院强制执行采取逃避或者消极态度,甚至暴力抗拒执行。
  26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泰山区法院对未结执行案件逐个排查基础上制定的,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弱势群体等涉民生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优先纳入名单。
  此次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70例,其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532例,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有38例。记者注意到,在38例法人或其它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仅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各地分公司就占16例。
单位拒不执行
最高罚100万

  26日,泰山区人民法院还公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对单位罚款的金额为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1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内。
  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妨碍公务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法院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泰山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自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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