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气城市明年底
全实行阶梯气价
2014年1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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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要求2015年底所有通气城市建立阶梯气价制度。
  《指导意见》对各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作了原则性规定。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阶梯价格的首要作用就是保障相关资源利用的公平和效率,用的资源越多,付出的也就越多。据发改委监测,现在,20%的居民占用了天然气居民用量的40%,5%的居民占用了天然气居民用量的20%。阶梯价格,可以有效地平衡这种状况。”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牛喜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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