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月用水超12方,加倍收水费
2014年1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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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我省较早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从2007年1月1日起,威海对市区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量基数分两级,居民每月用水超过12方以上的部分,综合水价加倍收取。
  目前,威海居民生活用水的综合水价为2.85元/方,对每户月用水量低于12方(含12方)的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即2.85元/方;超过12方以上的部分,综合水价加倍收取,标准为每方5.7元。
  记者了解到,阶梯水价政策实行8年多来,对市民生活影响并不明显。
  家住威海古寨南路附近的居民韩秀娟说,她一家三口每月用水量在4方左右,周围不少邻居每月用水量在5方左右。
  威海市区某供水企业工作人员表示,阶梯水价可“约束”居民用水,对节约水资源起到一定作用,一般三口之家月用水量低于12方,因此,阶梯水价对普通家庭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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