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劝返,再“红色通报”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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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嫌疑人逃亡的日子不好过,这就为劝返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因此警方一般优先使用劝返手段。如果劝返不见成效,警方就会启动境外追逃工作机制,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便是其中一项追逃措施。
  2012年4月,山东聊城某化肥有限公司与时任南京市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签订尿素购销合同,徐某在收到货款后未足额发货,并携带1400万余元货款潜逃到赞比亚。2013年2月7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公安部协调我驻赞比亚使馆及赞比亚驻华使馆开展协查工作,并启动境外追逃工作机制。2014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徐某被赞比亚警方抓获。
            本报记者 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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