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12月出台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讯 在11月30日举行的新时期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来自国土部和学界的消息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通过总理签署,将于12月出台。
  目前,中央编办已就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送了批复文件。
  按照不动产登记生效的原则,暂行条例出台后,现实中大量通过生效合同承包土地,在政府确认并登记发证前将面临潜在的产权纠纷。甚至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购入土地使用权一方已经交费、交税,但只要尚未变更登记,同样存在潜在的所有权问题。    (综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