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发票就没法补办吗
一市民丢了住院发票,生育保险难报销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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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见习记者 王晓莹) 对于保险报销来说,发票可谓至关重要,不慎丢失总是个麻烦事儿。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家里不慎丢失了生小孩时的住院发票,没法报销生育保险了。
  今年10月初,刘先生的妻子在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生下了女儿。10月中旬,刘先生去医保办报销生育保险时,才发现住院发票找不到了。
  “我问过了公司负责报销的部门,也去了济南市医保办,都说要出示发票原件才能给报销。可是医院不给补办。如果想要重新开一张发票,必须要交等额的钱才可以。”刘先生说。
  “这种情况我们没法给补开发票,这是财务制度上的规定。不只是在医院,在其他单位也是一样的。”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收费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的财务部门也认同了这样的说法。“我们不能补办丢失的发票,不过当初在开住院发票时,医院里会留有存根。如果实在需要的话,可以到医院复印发票存根。”但济南市医保办能否根据复印件认定生育保险报销,医院也不清楚。
  那这样的发票存根复印件,能不能在医保办报销呢?记者咨询了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申请生育保险必须携带发票原件。”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否则我们不能给报销。”
  在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官方网站上,“男职工配偶生育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一栏中的第三项就是“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没有发票原件,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我们都没法为他们报销住院医疗费。”工作人员表示。
  听了医保办的解释,刘先生无可奈何,不过他仍提出了疑问:“这发票补办,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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