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车却借出一场祸
朋友撞伤人被起诉后消失,车主面临数十万的赔偿款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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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宋君 邹伟) 朋友来借车,借吧,出了事情不知道咋办?不借吧,被人说小气。前段时间,市民王东(化名)把车借给了朋友小丁,可小丁驾车将人撞成重伤。被撞者家属将王东和小丁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70多万元,但小丁却突然消失了。
  今年3月份,王东的朋友小丁找他借车,由于平日里两人关系不错,王东没多想就将车钥匙给了他。谁知,当天王东接到小丁的电话,称他开车撞了人,对方伤势很重。王东一下子蒙了,一方面担心自己的车,一方面担心因此担责。不过,当时小丁并没有逃避责任,协助相关部门和被撞者家属处理了相关事宜。
  近期,被撞者家属一纸诉状,将王东和小丁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70多万元。然而,得知自己被起诉后,小丁竟然消失了,连家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王东简单算了一笔账,如果小丁不出现,法院判他承担责任的话,除去保险承担的部分,他还要赔偿30多万元。
  如今,开庭在即,王东的心里七上八下,没想到借车借出了这么大麻烦。
律师:借用关系存在举证难题
  岳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御礼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章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韩御礼称,虽然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但现实中很多机动车使用人逃避应承担的责任,使得机动车所有人无辜受牵连。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机动车所有人对于借用关系存在举证难题。
  交警提醒,借车前最好问清借车时间和目的,方便作出判断。为保证双方利益,建议共同拟定一份借车协议,分清双方责任。
  本报记者 钟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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