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人民医院门前设监控探头
严禁社会车辆在此处掉头,违者罚款扣分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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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姜波) 莱山人民医院门前的人行横道处,禁止一切社会车辆掉头,救护车除外。1日,记者从市交警四大队了解到,许多车辆在此口处违法掉头,为了畅通“生命通道”,已在旁边设立监控探头,开始抓拍违法掉头车。
  民警走访发现,从医院出来的救护车,如果向东行驶的话,需要行驶数百米的距离,然后从前面的路口掉头。为了节约救护时间,交警部门在医院门前道路中央护栏处开了个口,为医院的救护车,设了一个快速通道。
  “抢救病人需要争分夺秒,对危重病人来说,至关重要。”民警说,于是在护栏开口处设置了一面禁止掉头的标志,标志下方有“救护车除外”的字样。但是近段时间来,民警发现有许多社会车辆在这个口处掉头。
  1日上午,记者来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门口,从上午11时至11时10分,一共10分钟的时间,有6辆车全然不顾禁止标志,在护栏缺口处掉头。 
  为了更好保证生命通道的畅通,交警部门在医院旁设置了监控探头,抓拍违法掉头车辆。“处罚不是目的。”市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陈湘说,主要是想让广大驾驶员养成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的习惯。
  “刚设上监控探头,抓拍违法掉头的车辆,希望社会车辆不要在医院门口中央护栏的开口处掉头。”陈湘介绍说,禁止掉头的标志很醒目,如果市民驾驶车辆在此处掉头,就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按照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会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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