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盗窃作案57起三人获刑被处罚金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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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神瑞霞) 三名无业人员为挣钱,遂分别结伴入户盗窃,5天疯狂作案共57起。近日,三人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孙某、李某、贾某三人是同乡,孙某曾因盗窃被判过刑,几年前来到日照打工。2014年3月份,李某因家里缺钱,便到日照来投靠孙某,想让孙某给介绍点活干。孙某劝李某,现在活不好干,不如二人结伙去偷东西。李某一开始还因为害怕不愿意,但后来经不起诱惑,便同意了。
  孙某准备好作案工具后,驾驶摩托车载着李某到日照市岚山区、东港区及江苏省赣榆县等地实施入户盗窃。李某负责望风,孙某使用断线钳将住户门上的挂锁剪断后入户盗窃。二人共作案两天,作案38起,盗窃财物共计16 896元。过了一段时间,贾某也来到日照投靠孙某,孙某又向贾某提议去盗窃。二人采用相同的方式入户盗窃,共作案三天,作案19起,盗窃财物价值约9 628元。
  后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岚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李某、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追究刑事责任。11月,岚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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