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多抓捕男子因窝藏罪获刑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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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张立新 马小婷) 临沂市莒南县的曹某先后三次被莒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因帮狱友躲避公安机关抓捕被抓。近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以窝藏罪对曹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7年,曹某与日照市岚山区的苏某均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因互相照料两人熟悉起来。
  2014年4月,苏某找到曹某说其盗采河砂被公安机关查处了,公安去抓自己,自己成功逃脱。曹某听说后认为是件小事情,罚点钱就行了,招待苏某吃饭后,帮助苏某到宾馆登记住宿。苏某又提出借曹某的车出去玩两天,曹某碍于朋友情面出借车辆和自己的身份证供苏某使用,帮助苏某逃匿,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公安民警通过侦查,得知苏某使用曹某的身份证逃往济南市登记住宿,通过查看道路视频监控录像,还发现坐在曹某轿车内驾驶车辆的正是在逃人员苏某。后公安民警将帮助苏某逃匿的曹某抓获归案。
  今年10月,岚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明知苏某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被告人曹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故意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以窝藏罪对曹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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