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稽查局“三坚持”加强服务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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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公正稽查。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杜绝执法随意性,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热情服务和礼貌待人贯穿税务稽查全过程,告知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实施稽查。
  坚持全程服务。制定稽查计划,科学掌握稽查效率,防止对同一纳税对象的重复稽查和多头稽查。实行查前告知,告知稽查的范围、时限、程序以及对稽查人员执法行为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稽查结束后,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执行税收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纳税人提出有关合理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稽查中对纳税人情况严格保密。开展提醒服务,对下达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即将到达时,以电话形式提醒其尽快履行义务。实行跟踪回访,采取信函、电话等形式,及时进行稽查回访,认真听取纳税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稽查服务工作。
(马延文 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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