蹬三轮车上高速逆行找手机
交警开出非机动车上高速首张罚单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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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1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王兆成 李强) 男子开着大货车手机落在高速路上,向前开了8公里才想起来,竟然骑着借来的三轮自行车逆行往回找,幸好被交警发现。最终手机没找到,男子领到50元罚款单,这也是交警开出的第一张非机动车上高速罚款。
  11月29日上午,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对违法进入京台高速公路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赵某依法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成为宁阳县交警在高速公路开出的第一张针对非机动车违规上高速的罚款。原来,11月27日晚上9点40分左右,宁阳县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京台高速公路巡逻,巡逻至上行线504KM处时,民警惊奇地发现竟然有一男子脚蹬人力三轮车,逆向往南行驶。
  “高速公路严禁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当天晚上下着雨,视线非常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说,上前拦下男子询问,原来,男子赵某是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当日驾驶大货车沿京台高速公路北行,当行驶至511KM处时,车辆故障熄火。赵某下车维修车辆时接了个电话,随手将手机放在路边,修完车忘记拿回手机,前行8公里到宁阳服务区,车辆又爆缸走不动了,再找手机才想起手机忘在高速路修车地方。赵某从服务区借了辆脚蹬三轮车,回头去找手机。
  民警首先对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将人力三轮车拉回服务区,又开车带着赵某驱车返回修车处,民警徐华、韩广鹏和当事人赵某511KM处步行寻找了50分钟未果,雨水将他们的衣服淋得湿透。不得已,民警将赵某拉回中队驻地安排住宿,第二天安排吃饭修车。等到29日,才对赵某开出了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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