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
大额存款可分散去多家银行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12月1日讯(记者 赵兴超) 11月30日,《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酝酿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即将建立,今后,银行破产最高50万元。1日,已经有市民未雨绸缪,将存款从中小银行搬家到国有大行,业内人士分析,民营银行将受影响最为严重,市民理财、存款更需谨慎选择银行。
  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消息一发出,许多泰城市民开始关心自己的存款安全问题。1日,记者从泰城一家中小银行理财经理处了解到,已经有客户从银行转走了一笔款,划入了某国有银行。该理财经理说,客户坦言考虑到存款安全性,要把所有资金分散存入不同银行,“原来客户的资金都存在我们行和另外一家中小银行,现在他分开存到了两家国有银行和两家中小银行。”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泰城一家国有银行经理表示,这种制度实际上是维护银行和存款人双方利益的制度,目前暂定最高赔付50万元,能够满足大多数存款人的需求。
  “对于普通存款人来说,银行利率不再是存款的最主要指向标,综合考虑利率、风险等因素才能更放心理财。”一家国有银行理财经理表示,普通存款人也不用过于担心银行破产,只是需要更加准确把握理财途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