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伤了娃,邻里法院和解
2014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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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李阿欣) 儿子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刘某一怒之下将狗拍死,再找邻居索赔时,却被拒绝,昔日邻里因此反目。通过法官细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邻居当即支付给刘某医药费一千元。
  家住平度的刘某与代某是多年的邻居,遇到事相互帮忙,加上两家儿子同岁,经常在一起玩耍,关系非常融洽。今年6月19日上午,刘某6岁的儿子和往常一样跑到代某家去玩,突然,代某家看门的大狗挣开绳子跑进院子,将孩子身体多处咬伤,代某家人发现后,迅速将刘某的儿子送回家。
  看到孩子被咬伤,刘某一怒之下拿起铁锨去代某家,将惹事的狗打死。从医院回来后,又拿着医药费单据找到代某要求赔偿,代某以刘某打死自家狗为由拒赔,两家僵持不下。之后,往昔和睦的邻居变成了相见分外眼红的仇人。
  因索赔未果,刘某诉至平度市法院,要求代某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一万元。庭审中,代某仍拒绝赔偿,甚至还要求刘某赔偿自家狗的损失,并以刘某杀狗时吓到了孩子为由要求精神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争得不可开交。
  平度市法院少审庭法官在受理此案后认为,判决容易伤害当事人的感情,促使两家和解,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矛盾。为此,在刘某和代某争得面红耳赤之际,办案法官决定充当忠实听众,而后撇开案件,与当事人聊起家常:“你俩家离得多远?”“两家日常关系怎样?”等等。双方都回忆起产生纠纷前两家孩子一起上学、玩耍,两家大人一起下地、聊天的融洽情景,情绪趋于平和。
  随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将赔偿数额确定为一千元,代某当即去银行取钱给了刘某。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一块乘车回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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