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石砸瘫车中人
法院判对向车车主、保险公司、交通局赔偿伤者190余万元
2014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2日(记者 王震 通讯员 解品彩) 坐在轿车副驾驶座上,撒某被一块飞石砸成重伤。撒某把一辆对向行驶的货车车主、保险公司及某区交通局告上环翠法院。法院于近日一审判决三被告赔偿撒某190余万元。
  2011年6月30日20时10分许,张某驾驶一辆轿车行至沈阳路魏桥工业园站点南时,听到车外有碰撞声,紧接着,一块大石头凌空迎面飞来,直接砸穿前挡风玻璃进入车内,坐在副驾驶位的撒某被砸中。撒某住院治疗,花费不薄。2012年2月8日,撒某把厢式货车车主某电子公司、所投保保险公司和某区交通局告上环翠法院,要求三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1万余元。 
  司机张某证实,当时他听到对向车道上的一辆箱式货车与石块发生碰撞,随后石块砸到己车。对此,货车车主某电子公司代理人认为张某所说之事没有证据,不能证明飞石跟自家车有关系。保险公司则辩称,厢式货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20万元),交警未认定厢式货车驾驶员在这起事故中有责任。
  某区交通局辩称,撒某受伤系飞来石头所致,交通局并非侵权人,且事故发生在下班时间,非工作期间的路上障碍物清理不属于他们的法定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5月26日,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认定撒某因车祸导致颅脑损伤,遗留“颅脑外伤所致器质性性智能损害(重度)”,伤残程度Ⅱ级。
  环翠法院经多次审理认为,厢式货车与石块直接接触,无法排除飞来横石与撒某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电子公司作为车主应对交通事故损失承担相应责任。某区交通局作为事发路段的管理者,其及时清理石块的义务并不因时间而又有区别,应承担相应责任。厢式货车参加强制保险,保险公司理应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
  11月26日,环翠法院一审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32万元,某交通局赔偿907519.55元,某电子公司赔偿707519.55元,撒某累计获赔1935039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