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打到哪儿?不少市民直摇头
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六部门上街宣传交通安全
2014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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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2日讯(记者 袁鹏) 今年的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当日枣庄六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纷纷走上街头,宣传交通安全。
  2日一早,记者来到位于光明广场的宣传点。枣庄市交警、教育、司法、安监、交通、文明办等六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已经提前就位,向路过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解答部分市民提出的问题。“第几个‘交通安全日’了啊?哦,才第三个啊。”市民李先生经过宣传点,在展板前仔细研究起来。他告诉记者,对于这个日子他并不太熟悉,甚至对于“122”电话的用途都很模糊。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知道火警要打“119”,匪警要打“110”,“122”只是原来在公共电话亭之类的地方经常看到,但是具体是管干什么用的不是很清楚,自己也没有拨打过。另一名市民杨女士则表示,知道“122”是“事故电话”,但是这个电话具体通向哪个部门自己并不清楚。一般遇到事故第一反应是打保险公司电话,或者去路口找交警。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发现相当一部分都对“122”电话缺乏了解。
  “‘122’是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可以直接打到公安交警部门的指挥中心。”枣庄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一部分市民对交通安全工作缺乏了解,“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就是为了加强相关的宣传工作。自2012年经过国家批准正式设立后,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据了解,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确定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这里的七类违法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和不礼让斑马线。这些行为虽然看似不是大事,但是据估算它们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的近四分之一。交警部门以此为要求,近期部署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而今年还有一个背景就是枣庄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此交警部门结合创城工作,还进行了多项工作。包括在东外环等地设立检查点,下沉警力保证每个路口至少一名交警疏导交通、劝阻不文明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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