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跟随法官查“老赖”财产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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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4日讯(记者 邢孟) 4日上午,20余名菏泽市民及市、区人大代表跟随牡丹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执行一起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件。市民及人大代表和法官一起到房管局及银行查询“老赖”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2年6月,某金融机构与张某签订合同,张某向该金融机构借款25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由韩某、李某等4人担保,按月结息。2013年8月,张某偿还借款100561元后再未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后该金融机构向牡丹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及担保人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罚息。牡丹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张某与韩某(二人系夫妻关系)于判决书后10日内偿还该金融机构本金149439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李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4年7月25日判决生效后,由于张某等人一直未偿还欠款,该金融机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日上午,市民及人大代表跟随法院执行局法官执行的就是这起案件,如查询到张某等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将现场予以查封和冻结。法官及市民等先来到菏泽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查询张某及担保人名下是否有可供查封的房产。在两名法官递交了相关证件及手续后,房管局工作人员根据法官提供的信息查询张某等人名下的房产状况,根据房管局查询的结果,法官了解到,张某等人名下虽都有房产,但均已被其他法院查封。
  法官随后又来到一家银行查询张某等人名下存款,在了解到张某等人在此银行名下没有存款可供执行后,两名法官告诉市民,目前虽未查询到张某等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将继续查询张某等人名下其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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