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毛钱”引纠纷 商店不应“四舍五入”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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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杨擎 通讯员 张沁雪) 近日,济阳县开发区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协”)工作人员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消费者袁某与济阳县某商厦因0.5元钱发生了消费纠纷。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该商厦负责人亲自退还了袁某0.5元钱,袁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近日,消费者袁某在开发区某商厦购买了一条毛毯,商厦标价99.5元钱,折后价88元钱,并出具了发票。“经过计算,我发现该毛毯实际折后价格应为87.5元钱。”袁先生说,自己要求该商厦服务员退还漏算的0.5元钱。不料,却遭到该工作人员的拒绝。
  袁先生气不过,随即拨打了消协投诉电话,要求消协工作人员予以解决。开发区消协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解调查。
  经调查证实,消费者袁某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商厦工作人员在计算折后价时,为省事,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收取了袁某购物款88元钱。并认为多收0.5元钱没什么大不了,反而认为袁先生小题大做,斤斤计较。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当事双方进行协调沟通,并指出该商厦工作人员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也影响了商厦诚信经营的基本原则,对消费者心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消协相关负责人说。
  经过消协人员耐心细致的指导教育,商厦工作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该商厦负责人亲自将多收取的0.5元钱退还袁先生,并诚恳地向袁先生表示歉意,最终得到袁先生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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