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邹城出租车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
市民打车告别“5元时代”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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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邹城12月4日讯 (通讯员 王海燕 董乃晗) 即日起,邹城市出租车每载客车次将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邹城市出租车起步价也将告别维持十余年的“5元时代”。
  据了解,邹城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现行价格是2000年制定的,期间国家多次上调成品油和天然气销售价格,燃料费用支出增加,但出租车运价一直未做调整,造成出租车运营成本升高。此次调整,是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19号)文件精神,在借鉴济宁市、兖州区等周边县市区经验做法,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现行基本租价基础上,每载客车次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
  邹城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出租车和营业场所的显目位置公布燃料附加费征收标准,公开监督电话,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并严格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目前,出租车燃料附加费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由驾驶员向乘客另行收取,下步将对计价器进行重新设置,燃料附加费计入机打发票,并增加语音提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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